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委托 SamKnows Limited ("承办商")设计、建立、操作、支援和维护一个位于本地数据中心的测试系统以在香港提供宽频表现测试服务("系统")。

系统以处理在香港境内的宽频表现测试而设计,让宽频服务用户量度其宽频连接的以下表现—

下载速度

从测试伺服器传送数据至用户装置的速率。

上载速度

从用户装置传送数据至测试伺服器的速率。

网络时延

将数据封包从用户装置传送至测试伺服器并随即传回用户装置所需的总时间。

封包遗失

从用户装置传送数据封包至测试伺服器的数据封包遗失百分率。

抖动

接收数据封包时的时延变化。

用户可透过通讯办网站("测试网站") https://speedtest.ofca.gov.hk 或流动应用程式(安装在以 iOS 或 Android 作业系统操作的装置)进行宽频表现测试。流动应用程式可经以下渠道免费下载—

iOS 版本: Apple App Store

Android 版本: Google Play华为应用程式市场

虽然测试网站和流动应用程式都是免费提供的,用户须留意进行宽频表现测试所涉及的数据用量可能产生额外的服务费用。尤其是若用户身处香港境外,应特别留意他们或须为数据用量缴付额外的服务费用,款额可能甚为可观。

涉及测试的数据用量

透过流动应用程式进行宽频表现测试所涉及的数据用量会因应所测试流动宽频连接的速度及测试所需的时间而异,例如实际数据用量由数兆字节(megabytes 或 MBytes)(如测试的为每秒 128 千比特(128 kilobits per second 或 128 kbps)的流动宽频连接)至数百兆字节(如测试的为速度高达每秒三百兆比特(300 megabits per second 或 300 Mbps)或以上的超高速宽频连接)或超过一千兆字节(如测试的为超过每秒一千兆比特(1000 megabits per second 或 1000 Mbps)的宽频连接)不等。用户应时刻留意已耗用的数据用量,以避免不必要的额外流动服务收费。

影响测试结果的因素

基于种种因素,系统量度到的速度或会较宽频服务供应商在服务计划中声称的速度("声称速度")为低,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端对端速度 - 声称速度一般指宽频服务供应商与其客户之间的连接所支援的最高容许速度,由于该连接可能只是被测试的端对端路线的其中一部分,因此或会有别于端对端的整体速度;

  • 开销(overhead) - 当用户透过宽频连接收发数据,宽频服务供应商的传送和服务平台在传送实际数据时会引致有关的开销,这或会导致表现下降;

  • 网络状态 - 互联网由数目众多的用户和应用程式共用,个别宽频连接的表现无可避免地会受到其他用户和应用程式所产生的用量影响;

  • 相关服务 - 由宽频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会耗用宽频连接的部分容量。举例说,若同一宽频连接同时用来传送其他服务(如网际规约电视(IPTV)服务),该宽频连接的表现或会受到影响;

  • 同时使用服务的用户/应用程式数目 - 表现会受同时使用同一宽频连接的用户或应用程式(如 Over-the-Top (OTT)应用程式)数目所影响;

  • 用户装置与服务平台之间的相对位置 - 用户装置与宽频服务供应商设备之间的距离,尤其是在使用流动服务的情况下,或会影响服务表现。一般而言,用户装置与宽频服务供应商的流动基站愈接近,流动宽频连接的表现会愈佳;

  • 于用户装置运行的软件 - 某些软件(如防火墙或防毒应用程式)或会影响宽频连接的表现,用户在进行测试前可能需要暂时停用或甚至移除该等软件;及

  • 用户装置的配置 - 如测试的宽频连接的速度达 1000 Mbps 或以上,测试的速度结果或会受到测试时使用的用户装置所限制。为令测试得出准确的结果,建议用户装置的最低要求为配置 3 吉赫(GHz) i7 处理器,6 吉字节(gigabytes 或 GBytes)随机存取记忆体,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以 Microsoft Windows 7 作业系统操作并配以 Internet Explorer 11 浏览器,或等效的装置。

为确保系统能准确地量度由宽频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固网宽频连接的速度,建议进行测试的电脑以直接线路连接宽频服务供应商的屋内客户终接点,以避免由其他网络设备引致的瓶颈。此外,视乎传送测试档案的最低要求,所需固网宽频连接的最低速度为 512 kbps。

用户应用所需要的数据速度

数据速度一般是指用户设备或装置传送/接收数据的速度有多快,通常是以 Mbps 或 kbps 为量度单位。1 Mbps 相等于 1000 kbps。如数据速度为 1 Mbps,下载一首 4 兆字节的歌曲需时少于 40 秒。而以数据速度为 128 kbps 下载同一首歌曲,便需较长时间,共约五分钟。

下表列出一些用户应用的例子及其所需数据速度:

应用 所需数据速度*
收听网上电台、网上音乐 128 kbps 或以上
串流低解像短片 300 kbps 或以上
串流高解像短片 1 Mbps 或以上
收发电邮/短讯、浏览社交网站和网页 非实时的应用一般不受时间或速度所限。视乎传输资料量,所需时间会有所不同。

*实际所需数据速度取决于串流媒体的质量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系统会记录使用者透过测试网站和流动应用程式所测试的结果,但不会收集任何可识辨使用者身分的资料。所收集的测试记录只会用于编制统计报告和诊断电脑系统问题,以助改善测试网站和流动应用程式。

当你透过测试网站或流动应用程式作测试时,系统会将测试相关的资料收集及记录下来,包括测试所得的上下载速度、网络时延、封包遗失、抖动、连接方式、终端类型及 IP 地址等(视情况而定)。

测试网站和流动应用程式所收集的资料会被保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查阅。有关通讯办的私隐政策详情,请参阅 https://www.ofca.gov.hk/sc/privacy_policy/index.html

无障碍网页和流动应用程式

通讯办承诺尽力确保测试网站和流动应用程式采用无障碍设计,但测试网站或流动应用程式可能未提供所有无障碍功能。如你需要以无障碍方式获得所需资料,请以电邮(地址:webmaster@ofca.gov.hk) 通知我们。

 

免责声明

承办商虽然已尽力确保系统提供准确的测量结果,但不会明确或隐含地保证或担保该等结果准确无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讯事务管理局及通讯办不会对任何错误或遗漏承担法律责任,亦不会对因进行或无法进行宽频表现测试或使用或依靠系统提供的任何资料或物料而引致的任何申索、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如果你希望进行测试,请点击以下方格: